2024年4月26日
越秀集团成功获批储架式公司债券
日期:2020年12月07日 11:18:02

2020年7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适用公司债券优化融资监管的函》,明确越秀集团符合交易所优质发行人认定条件,适用优化融资监管政策。2020年11月下旬,越秀集团收到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注册规模不超过200亿元,其中不超过100亿元为短期公司债券品种,自批复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本次为越秀集团首次获批储架式公司债券,也是广州市属国有企业首单获批的储架式公司债券。作为优质发行人,集团公司获准“储架”方式,可同时注册短期公司债券、一般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绿色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等多个债券品种,集团公司可视资金需求选择各期发行的具体品种、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用途,使资金募集更加便捷、灵活。

储架式公司债券发行资质是交易所针对市场认可度高、行业地位显著、经营财务状况稳健且已在债券市场多次开展债券融资的公司作出的资格认定。本次债券的成功获批,不仅表明了交易所对越秀集团市场地位、经营状况以及融资工作的充分肯定,也为集团进一步提升融资效率,把握时间窗口,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为保障战略改革的落地打开新的序章。